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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管理的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市(地、州、盟)、县(区、市、旗)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普通师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实施中小学教师继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七条 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统筹下,市和区、县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负责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本市各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的

   

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在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和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哪几类,如何组织管理?——(二)学历教育: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十条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大型企业设立的培训中心,是实施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可以面向社会招生,但必须具备必要的办学条件,并经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办学单位应当保证教育质量,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

   

教育部门管理的继续教育
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事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继续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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