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
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一条 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规范继续教育活动,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专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修订)——第二章 权利、义务与职责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专业技术人员不分民族、性别、地域、职业、职称、职务、单位性质等,均依法平等享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享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同时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继续教育规划和政策,改善继续教育条件,推动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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