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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办法

广州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办法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张晓泷:(四)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学历的进修。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实行5年为一周期,每一周期的教师职务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0学时。在同一周期内,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学历进修的,可免参加同期 &nb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