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社继续教育 2024年1月2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从事继续教育的教学人员应当由具有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第十四条 继续教育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多渠道解决。 北京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多少钱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