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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十条规定

继续教育十条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连续脱产接受继续教育学习半年以上、半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约定接受继续教育的费用以及为本单位服务的期限等事项。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可以通过以下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