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长春2017继续教育通识

长春2017继续教育通识

长春2017继续教育通识
 

长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37IGDR7Q0724: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由县(市)、区人事部门和市直各部门负责;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由县(市)、区人事部门和市直各部门统一报市人事部门,由市人事部门负责登记。第十一条 《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