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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从业继续教育

黑龙江从业继续教育
 

我考取的是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请问怎么办理继续教育——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21条规定,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我们这里的继续教育是这样的。各单位将会计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