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抵免不得超过 2023年6月12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继续教育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星海通讯:法律分析: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