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保健继续教育 2023年1月6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浙江省优生保健条例 shijixin:第四条 各级卫生、计划生育、民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婚前教育、孕期教育和其他各种形式的优生保健宣传教育,对适龄公民普及计划生育和优生保健知识。乡(镇 &nb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