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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教师继续教育

平潭教师继续教育
 

2019年福建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三)省属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机构申报评审材料请于6月30日前送达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职改办);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申报正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评审材料请于7月15日前送达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