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继续教育规定 2023年8月19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第十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下列规定予以保障:(一)由各级财政部门在教育事业费中按不少于当地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5%安排;(二)在各级地方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不少于5%的经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继续教育;(三)中小学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