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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教师继续教育

三级教师继续教育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七条 教师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连续五年内,中小学和幼儿园二、三级教师,应当接受240学时的进修培训;一级教师应当接受320学时的进修培训;高级教师应当接受500学时的进修培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的必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