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继续教育学分授予规定

继续教育学分授予规定

继续教育学分授予规定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ssjuser2204O4_2: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