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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继续教育政策

免继续教育政策
 

会计继续教育抵免条件?——(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5  &nbs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