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继续教育规定 2023年5月15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sh2567903: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在江苏省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中,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聘、晋升、流动的依据之一。第十条 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