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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继续教育的条件

接受继续教育的条件
 

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以参加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考察等形式的学习为主;也可以在继续教育规划的指导下自学,自学评估和考核办法另行规定。第七条 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继续教育进修期制度,每三年为一个进  & … 阅读全文